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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打伤欠债人招来一场牢狱之灾

2012-05-02 10:56:09

大连某机关公务员老陈是50好几的人了,脾气还挺“火爆”,为了要笔债务动手伤人,竟然把自己弄进了班房。老陈曾两次借给熟人于某20多万元,于某打了借条,到期后老于没有还款,老陈就把他告上法庭了。法院开庭审理,老陈把借条给法官了,于某根本没出庭。欠债还钱,这案子好判。法官法槌一响:于某还钱。此案就生效了。

大连某机关公务员老陈是50好几的人了,脾气还挺“火爆”,为了要笔债务动手伤人,竟然把自己弄进了班房。

老陈曾两次借给熟人于某20多万元,于某打了借条,到期后老于没有还款,老陈就把他告上法庭了。

法院开庭审理,老陈把借条给法官了,于某根本没出庭。欠债还钱,这案子好判。法官法槌一响:于某还钱。此案就生效了。

这就发生了全国常有的事,于某不肯偿还借款,老陈很气愤,当初你有困难我借钱给你,如今法院判决书都有了,你还不还钱。老陈就申请执行了。

执行工作,先礼后“兵”。中山区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就把于某和陈某叫去了,让双方协商一下债务执行的事。于某一个劲地哭穷,喊困难,老陈与于某不但没谈出结果,还惹了一肚子气。法官给于某讲明拒绝履行义务的后果,让两人走了。

出了法院大门,老陈猛劲指责于某,于某也不服,口出怨言,两人边走边吵,老陈极为愤怒:你欠我钱不还还有理了,说话抡起老拳打了对方一顿,老陈当过兵,一通组合拳具有专业水平,咋的了?法医一鉴定:右眼眶壁骨折;右上颌骨骨折;鼻骨粉碎性骨折;三处轻伤。

公务员咋了,公务员更要守法,你不是自找牢狱之灾吗?刑庭审案时,老陈亲属将赔偿款送去了,但与伤者就民事部分没有达成赔偿协议。老陈毕竟是公务员啊,身份不同于普通百姓,冲动是魔鬼,后果很严重,你把人打成三处轻伤,想判缓刑不可能了。

结果 日前,中山区法院一审判决:以故意伤害罪判陈某1年4个月。判决已生效。

编辑点评 欠钱不还,还是20万巨款,这事搁谁身上,不得气得肝颤?!

盛怒之下,连50岁的公务员都失去了理智,几拳就打进去赔偿款和一年多的自由,这些伤也太贵了,你说你是不是不值?

很多事,谁都知道对与错,关键是为啥明知故犯?因为我们心中都有一个魔,当它被某些事件点燃,就会像一场大火,把自己烧得很惨。

俺只能说,这完完全全是个悲剧,再酷毙的肖邦,也弹奏不出老陈的悲伤。

咱谁都别怨,怨只能怨自己看错了人,看走了眼,散去的钱财没法返。他那个朋友也别庆幸,因为他已经永远活在老陈的心中!